为进一步充实我县公办养老机构工作力量,优化养老服务队伍结构,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、规范化水平,切实保障集中供养老人的晚年生活质量,根据我县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实际需求,经研究决定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敬老院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、程序和标准组织招聘,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、规范有序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本次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,具体岗位分为两类:
岗位一(2名):主要从事敬老院日常照料服务、老人生活起居协助、膳食保障配合、安全巡查值守、文体活动组织、档案管理及机构交办的其他综合性养老服务工作,需密切对接老人及家属,协调解决养老服务相关事宜,需在养老机构长住。
岗位二(1名):主要从事敬老院运营管理辅助、公文撰写、数据统计上报、养老服务政策落实与解读、信息化系统维护、服务质量监督及机构交办的其他专项工作,助力提升敬老院规范化运营水平,需在养老机构长住。
三、招聘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品行端正,作风正派,无违法违纪记录。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,热爱养老服务事业,富有爱心、耐心和责任心,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、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,能吃苦耐劳、甘于奉献,尊重关爱老年人。
2.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,符合岗位工作要求。服从单位及所在敬老院的岗位分配、工作调整和管理安排,能够适应敬老院24小时值班值守及养老服务工作的特殊性。
(二)岗位具体条件
岗位一(2名):
学历要求:高中(含中专、职高)及以上学历。
年龄要求:45周岁及以下(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,下同)。
优先条件:曾担任村(社区)“两委”成员及以上职务者,或退役军人(含自主择业、退役安置人员)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。
岗位二(1名):
学历要求:本科及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。
年龄要求:35周岁及以下。
能力要求:具备较强的文字撰写能力、逻辑思维能力和办公软件操作能力,能熟练运用Word、Excel、PPT等工具开展工作,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报考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。
2.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。
3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。
4.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。
四、工资待遇及福利
工资标准:每月4300元(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费用),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等保险费用。
节日福利:享受春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三大传统节日福利,按单位统一标准执行。
其他待遇: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必要的办公保障,表现优秀者可参与单位内部评优评先,并有机会纳入单位重点培养对象。
五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报名时间: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6日(工作日上午8:30-11:30,下午14:30-17:30),逾期不再受理报名。
报名方式:接受现场报名或邮箱发送应聘材料等报名方式。
报名地点:上犹县民政局305、307办公室(地址:上犹县行政服务小区E栋,联系电话:0797-7132480)。
报名材料(均需提供复印件1份):
《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》(现场领取填写,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)、网上邮箱报名的提供个人简历;
本人有效身份证、学历证书(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,高中及以下学历无需提供);
岗位一优先条件证明材料:村(社区)任职证明(由所在乡镇(街道)党(工)委出具)、退役军人证及相关服役证明材料;
其他相关证明材料(如工作经历证明、荣誉证书等,自愿提供)。
报名要求: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负责,如有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报考资格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,不得重复报名。
(二)资格审查
县养老服务中心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,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,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,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。
(三)考察
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考察,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质、工作能力、现实表现、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等情况,同时核实其报考资格条件。考察采取实地走访、座谈了解、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。
(四)公示与录用
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,在上犹县民政局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,办理录用手续;公示期间有异议且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,取消录用资格。
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,试用期为1个月。试用期内表现合格的,正式聘用;试用期内表现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六、其他事项
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,报考人员交通、食宿等费用自理。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畅通,因电话不通或信息有误导致无法联系的,责任自负。